各系(院):
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六个国家宪法日,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的指示,根据教育部、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,团委、学工处将联合在我院广大师生开展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。现就开展2019年全省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“礼赞宪法”主题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
二、时间安排
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3日
三、宣传重点
(一)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。
(二)深入学习宣传宪法。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,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。要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、根本任务、基本原则、活动准则,弘扬宪法精神,教育引导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,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、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。
(三)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治体系。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、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,宣传国家基本法律,普及法律常识,增强我院师生学法、尊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意识。
四、活动内容
(一)举行国家宪法日升国旗仪式
活动时间:12月2日
负责部门:学生工作处
升旗仪式和宪法晨读活动定于12月2日早上在新校区图书馆前举办,旨在通过此次升旗仪式,对全院师生进行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,增强广大师生作为国家公民的自豪感。
(二)开展学习宪法主题团课活动
活动时间:12月4日
负责部门:团委、各院(系)
各院(系)利用12月4日下午的团课时间,在各班级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团课,并出版一期法制宣传专题板报。
(三)邀请法律专家进课堂,举办法制学习讲座
活动时间:12月4日
负责部门:宣传部、团委
国家宪法日期间,邀请省市法律专家走进校园课堂,举办法律专家法制讲座,通过专家的讲座,使广大学生有机会深入学习宪法知识,明确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,了解国家法律制度、法制建设等知识,全面提高全院学生的法律素养。
(四)开展“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”签名活动
活动时间:12月4日
负责部门:团委
团委将于12月4日在学院新校区餐厅门前开展以“弘扬宪法精神,建设法治校园”为主题的师生签名活动,号召全院学生、青年志愿者做宪法精神的宣传员,法治力量的传递者。届时请广大师生积极响应,踊跃参与。
(五)开展青少年“宪法小卫士”2019年行动计划
活动时间:即日--11月30日
负责部门:各院(系)
11月30日前,各院(系)要积极组织学生在普法网参与完成“法治知识测评”活动。此项指标将作为评选我省学生“学宪法、讲宪法”活动优秀组织奖的重要参考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各院(系)要把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,认真组织实施。
(二)各院(系)开展宣传活动,要结合本院(系)实际,制定活动方案,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实施,要庄重大气,形式多样,气氛热烈,务求实效。
(三)各院(系)要充分利用墙报、板报、宣传栏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,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。
(四)各院(系)要拓宽宣传渠道,创新宣传方式,综合运用新媒体,提高师生的参与度,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。
六、未尽事宜、另行通知
2019年11月20日